四川农业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々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11]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四川农业◥大学设有三个校区:雅安校本部、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
电子邮箱:zs@sicau.edu.cn
学校招生网:zs.sicau.edu.cn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东北路555号 邮政编码:611130
第四条:学校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和国际合作办学等层次类型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在雅安校本部设有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林学院、园艺学院、食品学院、信息与工程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理学院、政治学院、文法学院、艺术与体育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在成都校区设有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风景园林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在都江堰校区设有城乡建设学院、商学院、旅游学院。
第六条:凡符合《教育部关@ 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11]2号)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今年,我校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美术、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条: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编印的《招生计划汇编》公布。
第十一条:我校设有国家及其它奖(助)学金和社会捐资的奖学金每年3800余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2000-4000元)。2011年,国家主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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