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学院(学校代码:10102),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University”。
第五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 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层次录▼取批次及要求,均以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结果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ぷ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本、专科专业按照“分数优先 兼顾志愿”的规则录取,即将全部进档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后依次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当同分同志愿考生多于应投考生数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所报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ㄨ理。
第十五条 美术教育专科、音乐教育专科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省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文化课成绩同◎分考生多于应投考生数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英语本科与商务英语本科专业要求: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口试@成绩合格;日语本科与俄语本科专业要求:零起点专业,不々限外语语种,若为英语语种考生,须口试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统一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学费待定,按河北省物价〇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待定,按河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120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前3学年本校就读▲,学费每生每年17000元,第4学年如出国就读,学费按外方标准执♀行,本校不收费,如不出国就读,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标准收取。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年500元或800元。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与普通学生相同。
第二∮十四条 办学地址与联系方式:
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
66617114、66617115、66617116
石家≡庄学院学生工作部-http://xsc.sjzc.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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