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四条学院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商丘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学院按教育部下达本科计划总数1%的比例作为卐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个省份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由学院集◥体研究决定后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 )使用。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学院普通本专科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定;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对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英语;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七章 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学院还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等多种资助措施;并且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三条︻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招生咨询热线:0370—3167666、3699999
E-mail:sq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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