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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的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2011年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四川省招生考试院录取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 “学校负责,各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时,则依照『考生所填专业作适当调整。
5、学院认定2011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
2、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1、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中职阶段每生每学年6000元,高职阶段每生每学年11000元。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四人—六人一间)。
六、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联系电话:028-82312000 、82386278 (传真)
学院网址:www.svcc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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