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Ψ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765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文德路;邮政编码:516600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隶属∞单位:汕尾市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卐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ζ 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①。第十五条 本院办学层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师范专业)、专科第三批B线(非师范专业)、高职“3+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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