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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主页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基本情况

                  2、学校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4、办学类型、层次:新疆财经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财经々类院校,学院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学等学科。

                  6、上级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设立由学院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Ψ,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八条 由校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坚持标准,严把招生入口关,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

                  第十一条 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院分∞省、分语种、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卐会公布。

                  第十二条 考生必须具有报考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志㊣ 愿,并达到考生所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考生↑志愿优先,各志愿无分数差。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跨省区招生计划执行相关省市招生委员会录№取规定,如计∑ 划生源不足时,缺额计划调回新疆录取。

                  第十六条 若变更计划,必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学院招生公示栏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院除执行高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卐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社会团体、个人资助等Ψ 政策外,还设立学院奖学金及评优奖励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6、学院奖学金 一等5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

                  8、社会各界及个人捐助助学资【金。

                  第二十二条 学院〖面向全国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本科教育,学制四年。民考汉考生插入汉语班学习;双语班考生入双语班学习,民语言考生预科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院普通高考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①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以往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杭州西街237号

                  联系电话:0991-7842275

                  咨询电话: 0996-8663107、8663108

                  Email: swzs@ xj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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