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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主页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008(国标码)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五条 1.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 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

                  3.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对口高职类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须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

                  5.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护理(涉外护理方向)要求外语考试单科成绩及格及以上。鉴于行业特性,助产、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0.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0%),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另,学校设定了学校奖学金和企业捐资助学奖学金,最高金额可达7000元/年。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3-58556866 023-58556868

                  招办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一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Ψ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校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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