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春季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二)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74号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教█育部、国防科工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联合颁文命名的“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ㄨ训基地”。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系、经济管理系、艺术工程系、培训中心五个教学单位,开设23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办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ξ 体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监督。
第六条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核准下达的2009年春季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果上线考生多、录取分数高,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春季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如果生源不足,可将㊣春季招生计划调整至秋季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只有当天津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条 学院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 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美术专业基础考试。学院使用天津市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也承认其他院校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在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文化课分◣数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〇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单独招生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4日至4月27日9:00-16:00。
第十七条 专业能力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及录取:
测试时间:2009年4月29日9:00-11:30。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咨询电话、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网址:www.tjlivtc.edu.cn
电话:022-27391636 27945596 27945506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74号
邮编:3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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