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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师@ 范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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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 师范大学

                  三、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

                  五、学校地址:

                  学︻前教育学院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〇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

                  第六条 天△津师范大学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在国家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七条 现行本科々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4400-54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 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为12000-15000元/生·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ξ合作办学)(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国内学费标准为◥38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高职专业为80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详见我校下发的《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普通类专业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软件工程、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日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三、在天津市录取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录取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上述条件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一、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第十六条 艺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高职升本、春季高考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规则、相关要求分别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统考)》、《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6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Ψ 学、天津城建大学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章程》、《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春季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ζ 十一条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①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津师范大学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制度,学生受益面达52%以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我校招生委员会、招生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参与①学校本科、高职招生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工作。

                  第⌒ 三十一条 我校2018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子邮箱:shidazhaoban@126.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编:300387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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