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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ㄨ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学院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2006年8月数控技术★实训基地被评为国家级实训基地,2008年4月我院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命名为“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2009年2月学院成为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命名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目前在校生规模5000人,学院培养的∑24000多名合格毕业生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各单位的骨干力量,很多人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第四条:我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要求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标准:高职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为7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Ψ 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ζ 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考生参考第十三条)。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卐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我院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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