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卐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 14236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
院 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录取方式
招生方式:国家计划内统招
二、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3、符合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遵循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以及所录取专业。若同一轮投档中出现同分情况,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我院专业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选考课程】不限。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录取。
5、为减少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信息,及时与我院联系,录取过程中我院会对进档考生进行联系,核对相关信息后予以录取。
1、在电子档案已投至我院的考生中,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68cm以上的考生。
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即考生凡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均可报考我院),录取时将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四)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记入我院不诚信考生档案,供下一年我院录取时参考,同时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我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院严格执行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学费8000-8500元/年,详见高考填报志愿时各省市省级高招办编印的报考指南。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为“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大专学历”。
(一)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院专业奖学金:
3、三创奖学金:
4、学院专项奖学金:
(1)体育类奖学金:
(2)文艺类奖Ψ学金
(3)社团类奖学金:
(4)学术类奖学金:
(5)干部类奖学金:
(6)学习类奖学金: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校内义工:
4、临时困难补助:
对遭遇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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