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38。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ω究生教育。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九条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四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七条 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接受投档。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①低分接受征集志愿考生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接受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 调剂,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ぷ。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ω 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按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暂时缴不上学费的学ㄨ生可以先入学,再申请有关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 五条 山东生源的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省(市、自治区)生源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一致。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261053 电 话:0536-8462283,8462285
mail:zszx@wfmc.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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