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我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预科班在所在省区本科相应批次调档线下80分(不含民族照顾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 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预科班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均与本科层次同批次进行。
第七条 本科、民族班、预科班、专科招生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2。艺术类招︻生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5。
第九条 除英语专业□ 外,学校录取考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新生进校后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一条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2014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武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我校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学校地址与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430065
传 真:027 - 88147355
武汉工商学院网址: http://www.wy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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