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武昌工学院”,教育部代码: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普⌒ 通本科学校。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占地面积745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第三条 武昌工学院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五条 武昌工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六条 武昌工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协调下,武昌工◣学院可以对招生计划做出增减、追加等调整。
第九条 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艺术类ξ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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