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代码:12713
三、办学类型:民办本科普通高校
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学南区:丈八北路408号;教学北区:富鱼路中段),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下设10个二级学院,涵盖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法学等7大学ζ 科门类。校园面积两千余亩,校舍建筑47.85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140余万册、电子图书60万册。现有全日制统招在校生1.7万余名,教职工2200余人。
1、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工商管理、英语、日语、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主持播音)、艺术设计、园林、护理学、交通运输
3、中外合作办学类(专科):国际商务
1、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调档比例为1:1.2;
3、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成绩,没有实行联考(统考)的省(市、区),认可其他院校专业课考试成绩;
5、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7、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学费:
理工外语医学类 10000元/人·年
2、专科(高职):普通类 6600元/人·年
3、中外合作办学类:19500元/人·年。
1、双人架子床(带卫生间):1000元/人·年
八、资助与奖励: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4、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报考我院者颁发奖学金2万元。
1、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西安外事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并执行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优秀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陕西省专升本考试进入相关本科院校学习。
十、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丈八北路408号 邮编:710077
信箱:zhaosheng@xai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9-887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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