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西安财经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财经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ㄨ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C级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
第十八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三条 奖贷学金:奖贷学金制度详见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9—81556128;西安财经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
西安财经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财经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1.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
3. 编导〇类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四条 奖贷学金:奖贷学金制度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9—81556128;西安财经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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