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
2018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Ψ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四条办学地址:
南校区:四川省西㊣ 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西昌学院下设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经济发展要求、学校实际,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1.学校监↓察处:0834-2580015、2580111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五条除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七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卐导意见》执行。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①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ㄨ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2018年在四川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招生范围、专业等◎事宜,依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须组织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转入本校相关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专业@ 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学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15013
学校网址:http://www.xcc.sc.cn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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