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招生章程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结合学院∑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ζ督。
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ω 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招生政策,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执行ㄨ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 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受专业及◣岗位限制,部分专业女生●请慎重填报志愿,具体以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及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并由自治区人事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
第七章 招生专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修订,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电子信箱:381317045@qq.com; 1429425965@qq.com(哈密校区)
网址:http://www.xjtzy.net;http://www.xjtlgj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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