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学校性质: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国标代码:10722。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邮政编码:712000 。网址:www.xysfxy.cn。联系电话:029-33720888。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ㄨ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九条 学校投档比例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实行平〇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当地省级招办投档比例确定;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投档比例不超过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际之间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同意对招生♀计划做适量调整。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分数分科类划定录取分数线。
对进档考生以其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确定专业。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专业计划依次考虑其第二及后续专业志愿。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因素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体育教育专业□ 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 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录取要求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教育专业在陕西省≡录取办法:文♀化课和专业课均达到陕西省招办规定的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按照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咸阳师々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收费:学校严格按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本科: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旅游管理、地理科学专业4500元/年,艺术本科专业一类、二类分别为7000元/年、9000元/年;高职:一般专业5500元/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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