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08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二、 校址:校本部(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①977号)、医学部校区(局子街121号)、护理学院【校区(健康路39号 )、艺术学院校区(爱丹路1587号)、科学技○术学院校区(朝阳街236号)及农学↓院校区(龙井市海兰西路1095号)。
四、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二)少数民族预々科班招生计划:2008年招生计划为300人。
(四)外语语种:英语、日语(零起点)、德语、教育技术、初等教育(专科)等专业和科学技术学院的护¤理学、建筑学、朝鲜语专业⌒ ,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招英语考生;日语、英语(零起点)、对外汉语专业招日语■考生;工学类、医学类、农学类的各专业及心理学、俄语专业招英①语或日语考生。
五、 录取规则
(二) 根据招生有ㄨ关规定,体育和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0%以内投档,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投档。
(四) 民族要求:除个别专业有答卷限制或民族限制的专业外,吉林※省的招生计划总数中50%招朝鲜族考生;黑龙江省、辽宁省两省计划的民族要求均在分省招生来源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
(六) 志愿录■取原则: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考生中补齐;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从后序专业志愿考生中补齐;有□ 志愿的生源不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补齐。
(八) 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体育教育专业计划的50%,招收朝鲜族考生,生源不足时以其他民族考生补齐;按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各录取50%,同等条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艺术类专业在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测试要求:美术类承认各省招生办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他类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十)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原则: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十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应届毕业生,不招收补报志愿考生。
学费:执行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
七、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八、录取查询
九、联系方式
Email: ydzb@yb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33—2732477。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延边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延边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延边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延边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延边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延边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延边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延边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延边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08-05
- 延边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08-05
- 延边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08-05
- 延边大学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
- 延边大学2013年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