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2、学院代码:12966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院校;
6、学制:3年
1、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①、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五个专业要求考生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其余专业,无特殊要求。
三、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2、提档比例:按省级考试院设定比例提∑ 档。
4、艺术专业考试及录取:2017年艺术考生直接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报考,我院认定各省统一组织或其他院校在生源省组织的①专业考试成绩;在四川省艺术类新生ㄨ录取时在专业、文考成绩上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6、凡在我校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15天内,未到※校报到或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8、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投档。投档后,我院按照考生加分后总分¤进行录退。
我院实行学分制教学,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800元-1200元/年、生。
六、奖ω学助学办法
2、助学:设有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学费减免、临□ 时困难补助。
4、对家庭特别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电话:0831-8275466(传真)、8274690、8274290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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