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国标代码:10641
学 校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
办 学 类 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 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过程严格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录取专业⌒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同等情况择优录■取。
5、艺术体育类专业:专业成绩以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其中①美术类(专业大类♂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ぷ优录取。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③体育教育(包含本科和々专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④广播电视编导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往年生▲源质量、计划数量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预留计划的使用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的要求。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学校名称为“宜宾学院”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宜宾学院。
1、学费
2、住宿费
六、联系方式
网址 :http://zsw.yibinu.cn
Email :ybxyzsb@126.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宜宾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宜宾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宜宾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宜宾学院2018年招卐生章程 08-05
- 宜宾学院2016年招生㊣ 章程 08-05
- 宜宾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宜宾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々 08-05
- 宜宾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宜宾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宜宾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宜宾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宜宾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宜宾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