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 章程
一、学院名称: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三、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五、办学理念
六、师资队伍
学院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采取自主培养、对外引进等有效措▓施和方法,依靠灵活的办学机制广聘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更新快、应用能力强的人才,着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同时依托名牌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资源组建专、兼职教师队伍,保证学院教学和学科建设的高水准、高质量。
招生计划:4680人
八、录取原则
1、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无劣迹者;
3、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专科(高职)录取线在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1)有文艺特长(如器乐、舞蹈、书法、绘画、声乐等);
(3)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阶段获得州(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
十、奖助学金
2、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
4、学院对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四级者,英语四、六级者,学科竞赛优胜者,优秀论文获得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2015年度荣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考证过级获奖学生人数占学校在校生人数的40%以上。
1、当地省、市、自治¤区招考办录取结果公布。
3、通过电话咨询我院招生办。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招生办 孙正周老师收 邮编:650114
传真:0871-68586788
QQ:819480875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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