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Ψ职责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宣传、实施录取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地招生录取批次工作安排实施)
第十五条 我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我院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我院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院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十九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我院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1)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3)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二十三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63000
联系电话:28609366
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
电子邮箱:kjxyzsbgs@163.com
招办网址: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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