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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普通ω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鼎湖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团结路1号,邮政编码:52607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高职“3+证书”。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十六条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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