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等事宜。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五条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等事宜。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
第六条学校全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际代码:10485,办学性质:公办,院校性质:省属院校(941),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为主。
第七条办学特点:学校建校于1949年10月,原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部,现为省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国就业。学校在多年的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学科门类由建校初的单一管理学拓展到现在的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法学、理学、文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会计学、企业管理、情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重点学科基本确立,形成了“管工结合、文理并重、管理学科优势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
第八条学校2012年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专科学生,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学校除艺术设计(空乘方向)和空中乘务专业男女单独招生外,其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录取。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河南、山东、陕西、贵州籍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混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徽、湖南、四川、重庆籍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普通本科专业:会计学、会计学(金融会计方向)、审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贸易经济、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金融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方向)、档案学、档案学(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方向)、图书馆学、物流管理、英语、法语、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广告学专业:3400元/生·学年;其他各专业:37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预科期间20000元/生·学年,以后每年按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收取。(最终以河南省物价部门的批件为准)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9500元/生·学年(含实习费)。
对外合作办学各专科专业学费:12000元/生·学年。
第十九条奖贷助学情况。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郑州航院校内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制度。
第二十条普通本科、专科和专升本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郑州航院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专科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航院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专业学习”字样)。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8731138682522376825223860632533
通讯地址: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郑州航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450015
招生信息及录取信息公布网址:http://www2.zzia.edu.cn/zsjyc/zhaosheng/
咨询电话:(0371)6572307565724842传真电话:65724842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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