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 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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