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2011年①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赤峰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赤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ぷ程。
二、学校代码:10138
四、学校网址:http://www.cfxy.cn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八、录取原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4、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ω外,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8、我校美术学和艺术设□ 计专业招收的区内考生,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及区◣外的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我校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我院所划定的专业¤合格标准。除学前教育专业录取以文化课成绩为标准,其他专业录取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计算。各专业录取时均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10、学校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1、学校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3、我校与韩国湖南大学联合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暂定每人每年18000元,实际收费按审批后标准收取。
十、本章程由赤峰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金香
传真电话: 0476-2205865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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