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赤峰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赤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代码:10138
四、学校网址:http://www.cfxy.cn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八、录取原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4、区内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原艺术设计)以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音乐学、音乐表演及学前教育(不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课改项目)专业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我校自行组织的区外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学(学前教育方向)、学前教育)的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我校所划定的专业合格标准方可报考;我校在没有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招生承认其本省相应专业联考成绩。
6、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九、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高智能移动开发方向)和会计学(金融服务与理财方向)分别是赤峰学院与安博教育集团、青岛软件园和东方财富网」联合培养项目,新生入校后签三方(校、企、学生)就业协议,90%以上合格毕业生全部对口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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