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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ㄨ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9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4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ぷ:广东省教育厅ㄨ。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々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我院属广东省第三批专科B类高职高专录取批次,具体按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录取考生,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 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〇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尽量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从其他专业计划调整到该专业录取,或者▓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2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育华  监督电话:0663-2291362  传真:0663-2290557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663-2290558 2290588  传真:0663-2291567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3358.cn  招生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3358.cn/zsb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于2011年3月 14 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院2011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授权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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