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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43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①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我院属高职高专录取批次,具体按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批∴次录取。在广东省属第三批B类招生。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卐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尽量满足考生卐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ㄨ》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ㄨ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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