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院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类型。普通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数量ξ、质量、人才需求及专业就业等情况,结合学院实际编制;国家专项计划♂由国家安排,学院负责编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计划只限招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应届『高中毕业生,不招收计划外生源。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投放到生源人数较多、生源质量较好的地区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地区超过计划数提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在录取时不预留二志愿,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即分数优先;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ξ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投档原则顺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同一卐志愿内考生按所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档。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Ψ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第二十条 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第五章收费标准ζ 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为符合相关规定并达到毕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防灾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院建议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通信地址:北京东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邮编:101601
咨询电话:010-61596244 010-61595011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章程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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