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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七、录取规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 ,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20%。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考合格线。
6、考生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相关单科成绩或相关志愿调剂到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九、毕业文凭: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电话:027-8649057686490575
网址:www.city.wust.edu.cn
电子邮件:cit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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