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院☉中文全称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236。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18号,邮政编码为443002。
第四条学院的招生工︼作在三峡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处的领导和三峡▓大学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联系∩方式为:
电话:0717-6392282、6394011、6394010 传真:0717-6394425、6394011
E-mail:zbb@ctgu.edu.cn
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ζ不录取无我院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学院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Ψ考生,学院均予以承认。
第十一条音↙乐学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提档要求,并在专业成绩合格的的情况下(外省考生使用所在省联考成绩,湖北省考生一般使用考生报考三峡大学的专业测试成绩,同时㊣ 学院认可华中师范大学、武汉音乐学院、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学院同专业合格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文理兼收,按150分为满分计算,其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00分。
第十五条凡填报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七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卐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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