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招生Ψ章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
第二章组织机构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招生计划、分省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实事求是地向社会介绍我校情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5、负责保送生等招生录取工作。
硬件环境,做好远程录取后的数据处理以及考生录取通知书的签发工作。
8、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第三章招收对象和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共青团员。所有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本人自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综合方向)、新
3、英语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笔试成绩115分以上,口试成绩4
海南、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地区无英语招生计划,其余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英语专业男女生招收比例为1:1,各占我校在该地区英语专业招生计划的50%。
成绩115分以上。
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入学后,如发现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缓、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限报法学、新闻学(综合方向)、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学(影视传播方向)、英语等专业。
8、本校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1)选测科目(历史、物理)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
(2)考生进档后的专业安排方式为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卐后等级。
(4)对于江苏省考试院规定的特征分中政策性奖励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第十三条执行。
第七条我校是共青团中央所属重点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提前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录取①。
第九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分,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栏目中,同时可填报第一、二、三批录取院校的志愿,以便在未被我校录取时,由其他院校录取。
第十一条我校将按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三条录取时的专业安排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可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8475459。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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