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中国青年政@ 治学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邮编:100089。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需要培养政治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〇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学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招生计划、分省来源计划,制定我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章程。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
6、负责我校的普通高校ξ 远程录取工作,建立适应网上录取需要的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做好远程录取后的数据处理以及考生录取『通知书的签发工作。
8、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第三章 招收对象和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共青团员。所有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高中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或省、市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3、英语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笔试成绩115分以上,口试成绩4分(B等第)以上。
4、新闻学专◢业(国际→新闻方向)要求语文高考成绩110分以上,英语笔╱试成绩115分以上。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限〒报法学专业;嗅觉迟缓、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限报法学、新闻学(综合方向)、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学、英①语等专业。
8、江苏∏省招生录取原则
(2)考生进档后的专业安排方式为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4)对于江苏省考试院规定的◆特征分中政策性奖励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第十三条执行。
第七条 我校是共青团中央所属重点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提前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录取卐。
第九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分,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一条 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指所有专业々)为分数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是在学校纪委、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我校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设有各⌒种等级的贷学金和特困补助,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还可申请国家贷款。
学校网址:www.cyu.edu.cn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ζ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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