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2014年招生章Ψ程
总 则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证书颁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长治学院”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对外语语种原则上不限制,但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 语仅提供英语教学;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执行。
1. 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参加了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在文化课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的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贫困生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电话:0355—2179651 0355—2178012 传真:0355—2179079
E-mail:czxyjwc@163.com 网址:http://www.cz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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