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收费标准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5.对享受〇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dfxy.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一合大◥街大学城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2招生计划 08-04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