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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高考(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3、学校性质:公办
4、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芍药居校区,校本部)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
第三条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录取规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①取。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学校各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第六条 收费
2、住宿费:550—750/学年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第八条 本章∑ 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10-84614990、010-84614991
网址: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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