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3、学校性质:公办
4、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学校是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多年来,开设七大类44个高∑ 职专业,目前,动态调整出符合首都经济改革紧缺的30个高职专业,总占地807亩,教职员工近千人,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
目前,高职专业通过“奔驰班”、“邮政班”、“地铁班”和“生物医药班”等订单培①养形式,实现了招生和招工相结合,逐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学校实行开放办学,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芬兰、新西兰、韩国、台湾Ψ等国家和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企业和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是按照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ω 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平行ω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第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第六条 收费
2、住宿费:900/学年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第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咨询电话:010-87220979、87220709
网址: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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