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学院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学院代码:12628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 业技术学校
1.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录取规则:
(2)录取¤专业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按照考〇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投档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基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则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参考专业志愿。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为10分。
(4)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特▼长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色盲、听觉】不合格者不适合报考电力相关专业。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本⊙院招生信息网及其它招生宣传资料均有公布。
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2010年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
退费办法参照闽价[2005]费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证书(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
本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ㄨ组,对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0595-28005703。
1.各有关省、市在相关媒体公布。
3.在招生结束后△,本院将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1.奖学金
2.助学金
3.助学贷款
4.勤工俭学
九、其它
联系方式
邮编:362000
传真:0595-22798707
Email:fjdy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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