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定本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ζ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学院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本院招生信息网及其它招生宣传资料均有公布。
1.录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对外语无特殊要求。
3.录取规则:
(2)对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志愿清”、分数优先的①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卐分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色盲、听觉不合格者建议不要报考电力相关专业。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退费办法参照闽价费[2005] 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学ω 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ぷ: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本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0595-28005703(上班▆时间拨打)。
1.奖学金。本院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学金评比,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申请生源地ㄨ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份到10月份,新生办理时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学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表将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网站通知(http://www.fjdy.net)、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17级新生入@学须知》。
5. 社会资助。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每年有部分贫困学生得到社会各界的资助。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解释权为本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电话:0595-28005704 22774814
网址:http://zs.fjdy.net
Q Q : 2878836955 2915561811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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