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省属高校; 招生层次:高 职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六条 我院现设生物≡技术、动物科学、园艺园林、信息技术、经济管理等五个系共24个专业。
第八条 二0一0年秋季招〇生专业及收费标准(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院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录取总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尊重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选择。为更加合理地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畅通的联系方式,招生办≡在考生录取专业以填报志愿和分数优先原则的基础上,录取期间会根据学院录取计划完成情况,通过考生档案中的联系方式与考生或家长联系征求专业安排、调整等事宜,不愿意调整或无法联系上的考生若专业录取计划已完成将予以退档。 4.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四条 我院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高招办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我院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省高招办“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定期在www.fjny.com向社会公布。 院 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申诉电话: (0591)22151769(监察室) 传 真:(0591)83420342(招生办) 22151656(院办) E-mail:fjnyzyjsxy@163.com 第二十条 本章程只适用学院本年度高职高专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新闻公告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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