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办学地点: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镜洋镇溪兜1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二0一八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ζ(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农业生物∑ 技术 文/理 3 6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 3 6000
环境☆工程技术 文/理 3 6000
畜牧兽医 文/理 3 6000
建设工程管理▲ 文/理 3 6000
休闲农业 文/理 3 6000
园林技术 文/理 3 6000 含风景园林、城市园〖林规划管理方向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3 6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 3 6000
动漫制作技术 文/理 3 6000
软件技术 文/理 3 9000 含软件开发、多媒体应※用方向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 3 6000
会计 文/理 3 6000
物流管理 文/理 3 6000
金融管理 文/理 3 6000
移动应用开发 文/理 3 6000
互联网【金融 文/理 3 6000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院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录取总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ㄨ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无法完成任务的,经过上级部门□ 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到其他专业进行录取。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卐,并实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邮 编:350007
咨询电话:(0591) 83420158(招生办)/83740797/83420178/38510386(教务处)
网 址:www.fjny.edu.cn E-mail:fjnyzyjsxy@163.com
第二十条 本章程只适用学院本年度高职高专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々;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 、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八年四月八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 上一篇: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08-05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3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8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