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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主页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510640

                邮政编码:51909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我校与肇庆学院在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技术应用)专业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高职院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肇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系统方向)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肇∩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高职“3+证书”类在专科高职“3+证书”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招生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条件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档和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新生收费标准严格Ψ按广东省物价局粤费004008号文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学年):

                广州校区:理科类6000,文科类5000;

                第八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三十条 特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学校也设立了贫困学生助学金,根据学生不同经济状况,分甲、乙、丙三个等级,助学金额为600—1200元/学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电话:020-85297066 0756-7796896

                电子邮箱:kgyjjs@126.com

                咨询电话: 020-85297313 /0756-7796111

                电子邮箱:kzyzsb@126.com

                招生网址:http://zsb.gdit.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于2015年 月 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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