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510640
邮政编码:51909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我校与肇庆学院在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高职院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肇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肇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高职“3+证书”类在专科高职“3+证书”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招生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条件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依次类推。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0年ㄨ招生章程 08-0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