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250号,邮政编码:5114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①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卐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①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各生源省(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 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ぷ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生源【省(区)统考成绩;报考学校舞蹈表演专业的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专业成绩以学校公布的校考成绩◤为准。
第二十四条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分和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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