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30

  • <tr id='rdDSnl'><strong id='rdDSnl'></strong><small id='rdDSnl'></small><button id='rdDSnl'></button><li id='rdDSnl'><noscript id='rdDSnl'><big id='rdDSnl'></big><dt id='rdDSnl'></dt></noscript></li></tr><ol id='rdDSnl'><option id='rdDSnl'><table id='rdDSnl'><blockquote id='rdDSnl'><tbody id='rdDSnl'></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rdDSnl'></u><kbd id='rdDSnl'><kbd id='rdDSnl'></kbd></kbd>

    <code id='rdDSnl'><strong id='rdDSnl'></strong></code>

    <fieldset id='rdDSnl'></fieldset>
          <span id='rdDSnl'></span>

              <ins id='rdDSnl'></ins>
              <acronym id='rdDSnl'><em id='rdDSnl'></em><td id='rdDSnl'><div id='rdDSnl'></div></td></acronym><address id='rdDSnl'><big id='rdDSnl'><big id='rdDSnl'></big><legend id='rdDSnl'></legend></big></address>

              <i id='rdDSnl'><div id='rdDSnl'><ins id='rdDSnl'></ins></div></i>
              <i id='rdDSnl'></i>
            1. <dl id='rdDSnl'></dl>
              1. <blockquote id='rdDSnl'><q id='rdDSnl'><noscript id='rdDSnl'></noscript><dt id='rdDSnl'></dt></q></blockquote><noframes id='rdDSnl'><i id='rdDSnl'></i>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 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校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制”。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结构及㊣ 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我校原则上不设男女生比例。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二条 美术类考生,根据投档的生源按文化四科总分与美术术科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其志愿择优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々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ㄨ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〇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类5000元/年;理工、外语类6000元/年;美术类10500元/年;商务英语(国际商务管理)138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300元/年。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李国良

                  传真号码:020-61230000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20-61239328

                  学校网址:http://www.gdqy.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于2011年4月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ㄨ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