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桂林医学院,英文名称:“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东城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致远路1号(临桂校区);部标代码:10601。
第四条 普通本科教☉育和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按桂林医学院有关规定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学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为符合↑学士学位条例的不同专业的普通本科生分别授予医学学士、理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等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监察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或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计入总分进行投档,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投档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按其志愿录取到学校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从医学人才培养及其工作环境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我校对考生提出有关建议:
2、护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55cm,男生不低于165cm;其他医学类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50cm,男生不低于160cm。如未达以上要求,请填报我校其他专业。
2015年广西少数民族预科生分A类和B类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其中A类为免费民族预科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招生对象主要为区内50个老、少、边、山、穷县(区、市)农业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B类为普通民族预科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招生对象为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 学校规定在入学后两周内对新生进行体检和文化复查,对有弄虚作假现象严肃处理。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教材费:
注:因专业不同,教材费不同,按实收取。
部分学习必需用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第二十五条 咨询、联系方式:
邮编:541004
传真:0773-5895160
网址:http://www.glmc.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桂林医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桂林医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医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医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医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医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医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医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