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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第五条 学校地址: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邮政编码:510006;三元里→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邮政编码:510405;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卐细则,组织策划和实施我校本、专科(高职)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期间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本科(含七年制)录取为第一批次,专科(高职)录取为第三批A批次。

                  第十六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广东省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投档比例按生源省投档比例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ω 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高考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根据生源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术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本科层次的,三门学业水平々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专科层∞次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四条 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的学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加分投档。

                  第二十五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ㄨ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医学专业576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专业5160元/年;管理、财经专业4560元/年。住宿费:每生每年1800元。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ζ 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39358788

                  电子邮箱:jwjcc@gzucm.edu.cn

                  咨询电话:020-39358450

                  电子邮箱:zsb@gzucm.edu.cn

                  招生网址:http://xsc.gzhtcm.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于2012年3月14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中医药大学ㄨ2012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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